郑州打狗队——威风凛凛!!
郑州晚报载:
无证犬只的冬天来了!
从下周开始,一支专业查处违规养犬的队伍将走进公园、广场和社区进行集中查处。
“这70名队员都来自各区执法队,并具有丰富的打狗经验。”养犬办负责人王平告诉记者.
“这一次组建的专业队伍都来自各区的‘打狗精英’,就是为了更好的查处那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养犬办工作人员说。
为什么办狗证就这么难实施?
前段,新华社郑州记者发文:《郑州“养狗新政”虎头蛇尾 12个局长管不好“一只”狗》。文中谴责了郑州“狗政” 只注重收费而疏于后期管理,并将郑州前段“狗政”中的弊端也一一捎带了出来。主要是1、收费额度高,重蹈10年前《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的覆辙;2、大张旗鼓却极不适当的宣传。
收费问题。 市民质疑:“办理一个第二代身份证也就几十元,给狗注册登记为什么要这么贵?” 确实,郑州的标准远在全国绝大多数新条例规定的标准之上!更不用说它还违背了国家法律关于行政许可行为及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不允许收费的禁止性规定。这是为什麽新条例会重蹈10年前《限养条例》覆辙的根本原因。
大张旗鼓却极不适当的宣传。 指的是当初绿城广场那张数十辆行政执法车和数百名执法人员重装备排列整齐,打响郑州市大规模整治非法养犬“第一枪”的雷人照片。
决策者的初衷,应该是为了震慑市民积极办证。没想到震慑效果寥寥,却意外地在全国引起嘲骂声一片:“忍者神龟”、“铁甲威龙”------,连我们这些河南、郑州的居民都跟着受牵连:“越是是贫穷落后的地方越是爱搞这一套!”
更有媒体刊出大幅漫画:上边是横列队的威武雄壮的重装备打狗执法人员,再上边是大横幅标语:“打造一只设备过硬、技术过硬的打狗队伍”,下边是一只小狗对两个惊慌失措的强盗和小偷说:“别怕!这不是对付你们的!”
这次闹剧,纠其原因,一是大约咱们的决策领导还没有学会上网关注民意。经常上网看看,就会预测到该照片会引起什麽反响。尽管许多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深恶痛绝,但其实他们的内心深处并不是真的恨狗,而是恨那些不文明养狗的人。网上踩猫、烧狗事件会遭到几乎一致的声讨就是证明。何况还有为打狗付出的这种不合比例、情理的财政支出!
其次,咱们的领导大约还没有及时领会上边精神。虽然前几年CCTV舆论导向大规模打狗,(据说是某一前国家领导人的夫人被狗吓了)但随即就意识到此举逆历史潮流而早就改正了。
最后,最主要的,该闹剧体现了咱们的“狗政”决策者,在对城市养狗管理上理念的落后——
要想让所有城市的狗都纳入管理,打狗,不论是运动式还是突击式;不论是宣传震慑还是高额处罚,都不是根本办法。管得了一时管得了一世吗?根本的出路在于改变条例,改变你制定条例的立法思想。
虽然随着时代的进步,《限养条例》变成了《管理条例》,但咱们的地方立法者的立法指导思想并没有改变。
“限养” 、“管理”,看似两字之差,实际反映了两种理念的更替。
“限养”,反映的是对城市养狗的基本否定,因此会用高额入门费来加以限制,着重处罚的也就是不缴钱办证者。
而“管理”,体现的是对城市养狗的基本肯定。承认他是一种普通的民事行为。该民事行为与其它民事行为一样,只要不影响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公权不予干涉。因此,合理合法的规定就应该是“低门槛、高处罚”。
低门槛是登记注册费用要低,(实际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予以免费)使基本上所有的狗都可纳入管理; 高处罚不是针对不办证者,而应主要针对影响社会环境和第三人利益的犬吠扰民、公共场合遗留粪便、纵犬伤人、遗弃犬只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者。
可我们的地方立法者,条例名称变了,立法指导思想并没有变!新条例出台前,报载600元注册费和每年的200元年检费的制定依据依然是“限制”养犬!
在这种理念下出台的条例,后果就是使我们的“狗政”先天不足的要注定失败。
远高于其他绝大多数城市标准的入门费,使大多数犬只游离于管理之外,执法者全副精力放在想方设法增加办证量,对付、抓捕无证狗。真正应该管理的犬吠扰民、公共场合遗留粪便、纵犬伤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则无暇顾及,反催生了大量流浪狗!
这种“养狗新政”长得了吗?长不了!
城市养狗除了可以吓唬小偷,(网上常载,一个小区,多家被盗,但凡是养狗的哪怕是只小吉娃娃也可避免)还有许多其它功能:慰籍鳏寡孤独、抑郁症、儿童自闭症的克星、有益于高血压、心脏病患者------。随着社会的安定、富足,城市养犬只会适量增加(不喜欢的人限制不限制都不会养)不会绝迹。靠高收费、重处罚限制得了吗?十年前限养条例的先例摆在那呢!
何况,你对文明养犬但不办证的重罚合理合法吗?我愿意将自己的狗纳入管理,主动申请办证,但拒绝违法收费,你不给登记还要收我的狗罚我的款,是谁违法在先?!不文明养狗的你怎麽不管?那可是真正的违法民事行为!莫不是缴了钱就可以扰民、公共场合遗留粪便、纵犬伤人?! 你依据执法的究竟是《管理条例》还是《限养条例》啊?!
不知是不是新华社郑州记者那篇文章的作用,郑州的打狗行动又开始了!
执法目的是“查处违规养犬” 。使用的是“具有丰富打狗经验”(养犬办领导语)的“打狗精英”(养犬办工作人员语)以及“赫赫有名的打狗专家”(记者语) !
这些精彩词汇如果又有好事者给发到全国性网站上去,尽管文字不如照片直观,多少再挨点嘲讽怕是免不了的!
也许你要查处的“违规养犬”包括不文明养犬行为,可是,给人的印象怎末还是查处无证狗啊?这一点咱们拭目以待。但是,“打狗”这种工作方式,中央都改正了,你还坚持个什麽劲儿啊?!
我同情咱们的执法者,条例立法的先天不足造成他们后期执法工作的无法克服的困难。还要夹在养狗人、不养狗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几方面之间挨骂、受责难。但是,不能思考一下吗?不能向立法者反映修改一下条例吗?非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继续着愚蠢的、劳而无功的执法行为?
无证犬只的冬天来了!
从下周开始,一支专业查处违规养犬的队伍将走进公园、广场和社区进行集中查处。
“这70名队员都来自各区执法队,并具有丰富的打狗经验。”养犬办负责人王平告诉记者.
“这一次组建的专业队伍都来自各区的‘打狗精英’,就是为了更好的查处那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养犬办工作人员说。
为什么办狗证就这么难实施?
前段,新华社郑州记者发文:《郑州“养狗新政”虎头蛇尾 12个局长管不好“一只”狗》。文中谴责了郑州“狗政” 只注重收费而疏于后期管理,并将郑州前段“狗政”中的弊端也一一捎带了出来。主要是1、收费额度高,重蹈10年前《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的覆辙;2、大张旗鼓却极不适当的宣传。
收费问题。 市民质疑:“办理一个第二代身份证也就几十元,给狗注册登记为什么要这么贵?” 确实,郑州的标准远在全国绝大多数新条例规定的标准之上!更不用说它还违背了国家法律关于行政许可行为及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不允许收费的禁止性规定。这是为什麽新条例会重蹈10年前《限养条例》覆辙的根本原因。
大张旗鼓却极不适当的宣传。 指的是当初绿城广场那张数十辆行政执法车和数百名执法人员重装备排列整齐,打响郑州市大规模整治非法养犬“第一枪”的雷人照片。
决策者的初衷,应该是为了震慑市民积极办证。没想到震慑效果寥寥,却意外地在全国引起嘲骂声一片:“忍者神龟”、“铁甲威龙”------,连我们这些河南、郑州的居民都跟着受牵连:“越是是贫穷落后的地方越是爱搞这一套!”
更有媒体刊出大幅漫画:上边是横列队的威武雄壮的重装备打狗执法人员,再上边是大横幅标语:“打造一只设备过硬、技术过硬的打狗队伍”,下边是一只小狗对两个惊慌失措的强盗和小偷说:“别怕!这不是对付你们的!”
这次闹剧,纠其原因,一是大约咱们的决策领导还没有学会上网关注民意。经常上网看看,就会预测到该照片会引起什麽反响。尽管许多人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深恶痛绝,但其实他们的内心深处并不是真的恨狗,而是恨那些不文明养狗的人。网上踩猫、烧狗事件会遭到几乎一致的声讨就是证明。何况还有为打狗付出的这种不合比例、情理的财政支出!
其次,咱们的领导大约还没有及时领会上边精神。虽然前几年CCTV舆论导向大规模打狗,(据说是某一前国家领导人的夫人被狗吓了)但随即就意识到此举逆历史潮流而早就改正了。
最后,最主要的,该闹剧体现了咱们的“狗政”决策者,在对城市养狗管理上理念的落后——
要想让所有城市的狗都纳入管理,打狗,不论是运动式还是突击式;不论是宣传震慑还是高额处罚,都不是根本办法。管得了一时管得了一世吗?根本的出路在于改变条例,改变你制定条例的立法思想。
虽然随着时代的进步,《限养条例》变成了《管理条例》,但咱们的地方立法者的立法指导思想并没有改变。
“限养” 、“管理”,看似两字之差,实际反映了两种理念的更替。
“限养”,反映的是对城市养狗的基本否定,因此会用高额入门费来加以限制,着重处罚的也就是不缴钱办证者。
而“管理”,体现的是对城市养狗的基本肯定。承认他是一种普通的民事行为。该民事行为与其它民事行为一样,只要不影响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公权不予干涉。因此,合理合法的规定就应该是“低门槛、高处罚”。
低门槛是登记注册费用要低,(实际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予以免费)使基本上所有的狗都可纳入管理; 高处罚不是针对不办证者,而应主要针对影响社会环境和第三人利益的犬吠扰民、公共场合遗留粪便、纵犬伤人、遗弃犬只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者。
可我们的地方立法者,条例名称变了,立法指导思想并没有变!新条例出台前,报载600元注册费和每年的200元年检费的制定依据依然是“限制”养犬!
在这种理念下出台的条例,后果就是使我们的“狗政”先天不足的要注定失败。
远高于其他绝大多数城市标准的入门费,使大多数犬只游离于管理之外,执法者全副精力放在想方设法增加办证量,对付、抓捕无证狗。真正应该管理的犬吠扰民、公共场合遗留粪便、纵犬伤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则无暇顾及,反催生了大量流浪狗!
这种“养狗新政”长得了吗?长不了!
城市养狗除了可以吓唬小偷,(网上常载,一个小区,多家被盗,但凡是养狗的哪怕是只小吉娃娃也可避免)还有许多其它功能:慰籍鳏寡孤独、抑郁症、儿童自闭症的克星、有益于高血压、心脏病患者------。随着社会的安定、富足,城市养犬只会适量增加(不喜欢的人限制不限制都不会养)不会绝迹。靠高收费、重处罚限制得了吗?十年前限养条例的先例摆在那呢!
何况,你对文明养犬但不办证的重罚合理合法吗?我愿意将自己的狗纳入管理,主动申请办证,但拒绝违法收费,你不给登记还要收我的狗罚我的款,是谁违法在先?!不文明养狗的你怎麽不管?那可是真正的违法民事行为!莫不是缴了钱就可以扰民、公共场合遗留粪便、纵犬伤人?! 你依据执法的究竟是《管理条例》还是《限养条例》啊?!
不知是不是新华社郑州记者那篇文章的作用,郑州的打狗行动又开始了!
执法目的是“查处违规养犬” 。使用的是“具有丰富打狗经验”(养犬办领导语)的“打狗精英”(养犬办工作人员语)以及“赫赫有名的打狗专家”(记者语) !
这些精彩词汇如果又有好事者给发到全国性网站上去,尽管文字不如照片直观,多少再挨点嘲讽怕是免不了的!
也许你要查处的“违规养犬”包括不文明养犬行为,可是,给人的印象怎末还是查处无证狗啊?这一点咱们拭目以待。但是,“打狗”这种工作方式,中央都改正了,你还坚持个什麽劲儿啊?!
我同情咱们的执法者,条例立法的先天不足造成他们后期执法工作的无法克服的困难。还要夹在养狗人、不养狗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几方面之间挨骂、受责难。但是,不能思考一下吗?不能向立法者反映修改一下条例吗?非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继续着愚蠢的、劳而无功的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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